2022-08-20 04:26:59

关于开展20222020级、202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2014141号)及《关于修正〈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20211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20222020级、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2022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另行通知),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间范围

(一)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学制内),不包括非全日制的MPAMEM、教育硕士等周末班研究生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时间范围

参评学年范围指202193-2022826

二、奖励标准和比例

(一)2020级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年)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万元

50%

二等

1万元

50%

硕士研究生

一等

1万元

20%

二等

0.8万元

30%

三等

0.6万元

50%

(二)2021级奖励标准和比例如下:

 类别

等级

奖励标准(年)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

1.5万元

40%

二等

1万元

40%

三等

0.5万元

20%

硕士研究生

一等

0.8万元

40%

二等

0.5万元

40%

三等

0.1万元

20%

注意各年级各学科类别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

5.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请(822-94

研究生本人填写以下材料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硕士-个人分数构成表》(附件3),填写参考附件4硕士-填写指南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博士-个人分数构成表》(附件5),填写参考附件6博士-填写指南

申请审批表经导师签字后,①②两份材料双面打印并于94日中午12点前将其与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上交至各年级各专业班长各年级各专业班长汇总后94日下午17点前将上报的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12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各年级兼职辅导员邮箱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完成并及时上交逾时不候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及公示(202295-919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7适用于2020和附件8适用于2021),根据实施细则对2020级、2021级研究生情况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学生向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三阶段:学院上报初评结果(2022920日)

1. 报送前,学院认真核对报送表格是否符合填写要求。请申请者按要求双面打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年月等信息必须确保无误,如填写错漏,后果自负。 

2.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20日前递交相关汇总表评审工作细则工作总结至研究生院

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2022921-930日)

研究生院将学院提交的初审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向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系统申报并发放奖学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研究生需按照公示获得的等级、金额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进行学业奖学金申请,待小程序申请成功后,研究生院汇总获奖名单由财务处发放奖学金至学生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绩效考核打分,请各专业班级务必认真组织评审,申请者严格按要求填报材料,确保学业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数据工作的准确率。

2.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和所发奖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联系人:陈世南

联系电话:020-39310060

                                          

 新黄金城667733    

                     2022820

2022年2020级、2021级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zip


文件下载:附件1:学院-名额分配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2:年级+专业+姓名 评审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年级+专业+姓名 个人分数构成表(硕士).docx


文件下载:附件4:(硕士)个人分数构成表《填写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5:年级+专业+姓名 个人分数构成表(博士).docx


文件下载:附件6:(博士)个人分数构成表《填写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7:政管学院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2020级).pdf


文件下载:附件8:政管学院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2021级及之后入学).pdf


文件下载:附件9: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pdf


文件下载:附件10: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文件下载:附件11:刊物TAB类 华师[2013]73号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