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3 16:29:13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相关通知为确保我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时间范围

(一)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表现优秀全日制脱产的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均可申报,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MPAMEM、教育硕士等周末班研究生除外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0229月份前毕业的研究生和超出基本学制期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时间范围

参评学年范围指202193-202291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指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照各院获奖名额详见《2021-2022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2022年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和学校分配给我的获奖名额共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平衡指标,硕士研究生3人。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大学生高水平专业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予申请: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

5. 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请(92-95

研究生本人填写以下材料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硕士-个人分数构成表》(附件3

 填写参考附件4硕士-填写指南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博士-个人分数构成表》(附件5

填写参考附件6博士-填写指南

①②两份材料双面打印经导师推荐人签字后,并于95日中午12点前将其与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的纸质版电子版上交至各年级各专业班长各年级各专业班长汇总后95日下午17点前将上报的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12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兼职辅导员肖艳芳邮箱 1247582594@qq.com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完成并及时上交逾时不候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及公示(202295-923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7根据实施细则对申请研究生情况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学生向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三阶段:学院上报初评结果(2022923日)

1. 报送前,学院认真核对报送表格是否符合填写要求。请申请者按要求双面打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年月等信息必须确保无误,如填写错漏,后果自负。 

2.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923日前递交相关汇总表评审工作细则工作总结至研究生院

      第四阶段:学校评审并公示(20229月底-10月初

研究生院将学院提交的初审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研究生奖助优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向学校研究生奖助优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系统申报并发放奖学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研究生的个人账号,择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成果相关说明: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其所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91日。

2. 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绩效考核打分,请各专业班级务必认真组织评审,申请者严格按要求填报材料,确保学业奖学金评审及报送数据工作的准确率。

3. 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人:陈世南

联系电话:020-39310060

                                          

新黄金城667733

                                        202292


文件下载:附件1:学校国奖名额分配表.xls


文件下载:附件2:年级+专业+姓名 申请审批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年级+专业+姓名 个人分数构成表(硕士).docx


文件下载:附件4:(硕士)个人分数构成表《填写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5:年级+专业+姓名 个人分数构成表(博士).docx


文件下载:附件6:(博士)个人分数构成表《填写指南》.pdf


文件下载:附件7:政管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文件下载:附件8: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pdf


文件下载:附件9: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pdf


文件下载:附件10:刊物TAB类 华师[2013]73号 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附件11:关于公布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试行)的通知(华师〔2022〕105号).pdf